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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一名鑄鋼大廠謝姓員工3年前工作時因機具漏電,慘遭高壓電擊成植物人,謝家向公司求償,公司反控謝男因有兼職、超時工作,因精神不濟才發生意外。最高法院3日認定,公司未提供安全設備,應賠1700多萬元,全案確定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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