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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殺童道歉 減刑免死 家屬悲憤
Jan 29th 2013, 20:32

自由時報 – 

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、謝文華、吳昇儒/綜合報導〕可憐的新北市男童王昊,才兩歲就遭母親的同居人劉金龍等四名狠心毒蟲,拔指甲、烙腳底、注射毒品百般凌虐至死,北院重判主謀劉金龍死刑,三名共犯無期徒刑等重刑;但高等法院卻認定被告曾將王昊送醫急救,無殺人意圖,又當庭向王昊的姑姑道歉,具悔意、尚未泯滅良心,昨改判劉金龍三十年、周建輝減為二十年、許冠雄減為九年,鄭盛峰維持十四年。

姑姑痛哭癱軟在地 還要上訴

王昊的姑姑王薇君驚悉大幅減刑,且劉金龍逃過死刑,當場痛哭癱軟,跌坐法庭地板,痛批「台灣司法已死!」「無論要十年、二十年時間,我都會不停地上訴!」

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強調,王昊才兩歲多就慘遭凌虐,在痛苦中死亡,「凌虐比一刀殺死的手段更凶殘」,這種被告都獲輕判,往後兒童人權堪虞;王薇君痛批,劉金龍在審理的最後一刻才道歉,根本是為了逃過死刑,「這種道歉叫有悔意?」

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指出,嫌犯將王昊丟在醫院就落跑,且王昊到院前已死,二審法官卻以嫌犯有將王昊送醫做為量刑基礎,認定他還有人性,此舉難道是教導壞人「把人大卸八塊,再送醫組合或棄屍醫院,就表示還有人性?太荒謬!」她憂心此判決助長壞蛋仿效脫罪!

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陳麗如也說,二審法官以「有道歉、有送醫」就代表嫌犯有良心、心腸沒那麼壞,做為減刑的理由,她無法認同;她直指「這項判決做出很不好的示範!對受虐至死的孩子很不公平!」

不少PTT(網路論壇:批踢踢實業坊)鄉民更發出怒吼,諷刺「二審減一半,三審豬腳麵線」、「原來鞠躬道歉這麼值錢…」;網友koyuri說「難怪台灣虐童案越來越多,這些法官死後肯定下18層地獄」、「法官的小孩也給他們玩一下好了!」

高等法院合議庭說,三位法官對王昊遭遇都感同身受,劉金龍等被告真的很可惡;合議庭特別開會評議三次,認為劉金龍等被告沒有殺人犯意,且已將劉金龍的刑度判決到有期徒刑最上限的三十年。

王昊的父親王昌國因涉毒品案,九十九年底被判刑十六年定讞,目前服刑中;母親潘美芳帶著王昊,與有多項毒品前科的劉金龍同住。前年十月,劉買糖果誘拐王昊,帶到友人住處凌虐,卻騙潘女「小孩在保母家」。

前年十月十一日迄十一月一日,劉金龍等四人為阻止王昊哭鬧,用燒紅鐵釘燙他腳底、用鐵鎚打他鼻樑和四肢、用尖嘴鉗拔他指甲等,百般凌虐王昊;還強灌、注射安非他命、海洛因等毒品,導致王昊昏迷死亡,雖將他送醫,但到院前已死。

王昊的媽媽潘美芳對劉金龍等人提告,台北地院認定劉金龍四名被告只因不耐男童哭鬧,一再用慘絕人寰的酷刑傷害男童,「難以想像如何承受成年人都難以承受的恐懼與痛楚」,依殺人罪及最重可判死刑的「以強暴方式使未成年人施用一級毒品罪」及販毒等罪,且無悔意,重判劉金龍死刑,共犯周建輝無期徒刑、許冠雄十三年、鄭盛峰十四年。

二審高院合議庭審理時,認定劉金龍四人以慘絕人寰、暴力傷害王昊,死亡時皮肉裂開、腫脹等景象,都與生前判若兩人,犯行視人命如草芥;但合議庭也認為,劉金龍得知王昊因餵食海洛因中毒後,指示周建輝等人將王昊送醫急救,這些情形,足認定劉等被告無殺人犯意,應是犯下傷害致死罪,也尚未泯滅良心,除鄭盛峰仍維持一審刑度外,另三人都獲減刑,本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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