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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政府制定的「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」在議會完成三讀,未來民眾若要調閱監視器,必須要是被害人或是利害關係人,才能向公務機關如警察局申請調閱,而且不能複製,以確保個人隱私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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